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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亲子鉴定的四种情况(上)
发表时间:2020-03-30     阅读次数:     字体:【

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我国的亲子鉴定技术也正处于一个上升的时期,随着技术的不断加强,亲子鉴定技术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比如说,对于亲子鉴定这件事,很多人第一印象想到的就是验证孩子是否亲生。但除了个人的鉴定,还有一种司法鉴定,这种鉴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无出生证、孩子被拐卖或遗失又被找回、未婚生育、弃儿回家、领养孩子等在这几种情况下是需要上户口,需要做亲子鉴定的,然后再拿着亲子关系证明到相关单位上户口。看到这,应该还有人对亲子鉴定的适用范围感到疑惑!

那么,接下来,国一亲子鉴定中心就为大家细分一下,需要做亲子鉴定的几大情况: 

 (一)离婚案件中常见的涉及亲子鉴定的情况:  

1、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2、怀疑医院调错婴儿;  

3、要求确认父子关系;  

4、父母或子女要求移民被有关当局怀疑没有血缘关系的;  

5、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或需要确认的;  

6、子女虽多年认亲但无确切凭证的; 

7、案件中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等。

(二)离婚案件中,男方提出申请亲子鉴定的目的或原因主要有:  

1、可以在处理婚姻纠纷中处于主动地位;  

2、可以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可以不抚养小孩,有的甚至对以前抚养小孩的费用要求女方支付;  

3、有的认为可以因此解除其小孩是否为其所生这一“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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