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求亲子鉴定的情况,都是发生在夫妻之间的,例如离婚案件或是追索抚养费的案件当中。这些情况在现实生活和审判实践中都是比较多见的,而且多以男性提出的较多,其提出的主要原因就是:在查清鉴定结果之后,可以消除是否是自己所亲生的疑虑;还可以因此不再承担小孩子的抚养费,有的甚至可以对以前所支付的抚养费要求女方进行返还;此外,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成为重要的证据,如果情况属实,法院将会采用该条证据,最终成为判决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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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亲子鉴定是在这些条件的前提下所做的,不外乎还有其他情形。
亲子鉴定顾名思义,就是鉴定双方是否是亲子关系。但是亲子鉴定并不是可以随随便便就能做的,毕竟这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所以在做亲子鉴定之前,需要三思而后行。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什么情况下不宜做亲子鉴定呢?
1、夫妻感情好。有意无意听到他人说孩子不像自己,无需在意。在我所做DNA亲子鉴定的案例,90%以上的孩子是夫妇共同的孩子,其中有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的夫妇,但是他们都没有拿走鉴定书。做亲子鉴定,不论是什么结果对夫妻的感情都可能会有影响。
2、夫妻怄气、吵架。日常生活中夫妻怄气、吵架,一时冲动三人想来做DNA亲子鉴定的。这种情况下在我所做DNA亲子鉴定的案例没有一例出现过孩子是第三者的。这类情形,做亲子鉴定比较伤感情。
3、已经做过DNA亲子鉴定。只要是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做过的亲子鉴定,检验的结果不会有差异的,再做意义不大。在我所重新做DNA亲子鉴定的案例,目前没有发现过结论错误的。
最后要跟大家说的是,不论是否您已经鉴定或者准备鉴定,任何一个对鉴定结果负责任的落户鉴定机构以上的这些问题绝对也是必须在鉴定之前确认的。